2023-07-03 14:03:4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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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下半年公务员招考岗位以公安系统、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监狱系统、戒毒系统为主,部分地市有普通岗位招聘,但招聘人数远不如上半年省考,四川省2023年下半年省考预计于10月报名,11月笔试。
四川公务员报考职位筛选(全)
一、历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及岗位表汇总
年份 | 公告发布 | 公告 | 职位表 | 大纲 | 招考人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面试时间 |
---|---|---|---|---|---|---|---|---|---|
2023下 | 10月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11月 | 查看 | 查看 |
2023上 | 1月3日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7089 | 1月4-10日 | 2月25日 | 2023年3月27日 | 4月20-23日 |
2022下 | 10月25日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4624 | 10月26-11月1日 | 11月26-27日 | 2022年12月下旬 | 1月13-15日 |
2022上 | 2月23日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8675人 | 2月24日-3月2日8:00 | 3月26日 | 4月29日 | 5月20日至22日 |
2021下 | 10月12日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2335 | 10月14-20 | 12月18日-19日 | 1月18日 | 2月18-20 |
2021上 | 2月22日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7145人 | 2月24日-3月2日 | 3月27日 | 4月29日 | 5月21日-23日 |
2020下 | 10月28日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1074人 | 10月30-11月5日 | 12月6日 | 1月8日 | 1月30-31日 |
2020上 | 6月8日 | 查看 | 查看 | 查看 | 8099人 | 6月11-17日 | 7月25日 | 8月26日 | 9月17-20日 |
二、四川公务员考试流程
报名条件: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缴费-职位调整-准考证打印-笔试-笔试加分-成绩查询-面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三、四川公务员考试内容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共科目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四川公务员笔试练习题
在公务员考试中,继承作为重要考点占据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考试中常常涉及到继承的方式,遗产的分配,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的效力等等重要考点。很多小伙伴往往在一些重要考点上掌握得不够清晰。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民法中的继承吧。
一.继承的方式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民法中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在我国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依照继承人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重要考点在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我们考试中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嘱
遗嘱继承也称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一)遗嘱的形式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是民法典生效后新增的遗嘱。
(二)遗嘱的效力
1.除了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反之无效。
2.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点需要小伙伴们注意,是民法典修改的点。
四.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的知识点学习完了,相信小伙伴们对继承也有了更深的了解。那么我们来做一个真题检验一下。
【单选】某甲去世后共留下4份遗嘱: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录音遗嘱,有单位领导见证;第三份是公证遗嘱;第四份是代书遗嘱。其继承人因4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依据的应是()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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