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四)、咨询电话
1、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认定政策问题,可咨询宁夏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咨询电话:0951—5559130/5559106。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注册报名问题,可咨询宁夏教育考试院
咨询电话:0951—5559167/5559171。
3、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网址:https://www.nxjyks.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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