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其中,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本县籍考生参加体检,不足的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外县考生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按照确定体检人选办法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九、征集志愿
各地首次组织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还存在岗位空缺,设岗地区将组织征集志愿,满足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要求的,可以调整岗位征集志愿,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具有笔试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所有考生中进行调剂,其中两类人员除外:一类是参加面试考核后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另外一类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首次面试考核后,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网的征集志愿公告。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参照首次录取方式招录。
十、岗前培训
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二、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简章由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
政策咨询: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028-86137183
设岗地区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2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28-86713053
附件:
扫码关注宜宾华图教育公众号
长期更新招考消息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