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汕尾市陆丰市公安局第三次招聘390人辅警公告
根据“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为陆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动经济裂变发展、勇当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主力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市政府同意,2020年陆丰市公安局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0名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雇用的原则。
(二)本次招聘雇用工作不进行笔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男性青年。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广东省汕尾市户籍;
(三)年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身上无纹身;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全日制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职位要求
(一)年龄:18至35周岁的青年(1985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0日至期间出生人员);
(二)身高:165cm以上;
(三)学历: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五、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量体温,扫“粤康码”后报名。
(一)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陆丰市公安局打击走私大队(陆丰市人民法院隔壁)
(三)报名要求:
1.在“平安陆丰”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到报名点参加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
3.复员、退伍军人须加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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