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中共合江县县委组织部:0830-5229620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0-5269814
附件1:合江县2019年赴外引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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