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共青团泸州市委公开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选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组举报或反映。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共青团泸州市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共青团泸州市委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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